命名原則及案例:
電線電纜的完整命名通常較為復雜,所以人們有時用一個簡單的名稱(通常是一個類別的名稱)結合型號規格來代替完整的名稱,如“低壓電纜”代表0.6/1kV級的所有塑料絕緣類電力電纜。電線電纜的型譜較為完善,可以說,只要寫出電線電纜的標準型號規格,就能明確具體的產品,但它的完整命名是怎樣的呢?
電線電纜產品的命名有以下原則:
1、產品名稱中包括的內容
(1)產品應用場合或大小類名稱;
(2)產品結構材料或型式;
(3)產品的重要特征或附加特征;
基本按上述順序命名,有時為了強調重要或附加特征,將特征寫到前面或相應的結構描述前。
2、結構描述的順序
產品結構描述按從內到外的原則:導體-->絕緣-->內護層-->外護層-->鎧裝型式。
3、簡化
在不會引起混淆的情況下,有些結構描述省寫或簡寫,如汽車線、軟線中不允許用鋁導體,故不描述導體材料。
案例:
額定電壓8.7/15kV阻燃銅芯交聯聚乙烯絕緣鋼帶鎧裝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
“額定電壓8.7/15kV”——使用場合/電壓等級
“阻燃”——強調的特征
“銅芯”——導體材料
“交聯聚乙烯絕緣”——絕緣材料
“鋼帶鎧裝”——鎧裝層材料及型式(雙鋼帶間隙繞包)
“聚氯乙烯護套”——內外護套材料(內外護套材料均一樣,省寫內護套材料)
“電力電纜”——產品的大類名稱
與之對應的型號寫為ZR-YJV22-8.7/15,型號的寫法見后面的說明。